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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4-27 09:13:29
深圳市户籍管理局规定,外来人口在深圳落户需要先落集体户口,再办理个人户口。以下是落集体户口的材料和流程。
1. 落户材料准备
落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
- 身份证18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- 户口本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,如果户口本上有其他地区的居住信息,需要提供相应的迁移证明。
- 子女信息如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、学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- 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未婚证明,已婚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结婚证明或离婚证明。
-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如果申请人有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,如果是租房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。
2. 现场办理流程
申请人需要亲自前往深圳市户籍管理局进行现场办理,具体流程如下
- 填写申请表在户籍管理局大厅内领取集体户口登记申请表,填写完毕后提交给工作人员。
- 验证材料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,如有不合格的材料需要申请人补充提供。
- 现场拍照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需要在户籍管理局内进行现场拍照。
- 领取证件照片拍摄完毕后,工作人员会颁发集体户口登记证明和居民身份证。
3. 注意事项
- 申请人需要提前准备好所有的材料,以免耽误办理时间。
- 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,可向户籍管理局工作人员咨询。
- 落户后,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个人户口,否则可能会影响后续的工作、学习等事宜。
以上就是深圳落集体户口需要的材料和流程,希望对正在准备落户的申请人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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