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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5-02 07:16:52
如何在深圳公司注销后进行进项转出操作?
在深圳,注销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需要经过工商局备案、注册登记、国税局申请注销、地税局申请注销、提交注销文件、代码注销、银行注销等多个流程,整个过程需要耗费至少一个半月以上甚至更长时间,费用也相对较高。
但是,公司注销后可能还存在未处理的进项税,那么如何进行进项转出操作呢?
首先,需要在注销前开具发票。未开具发票的进项税无法进行转出操作,必须等到发票开具后再进行申请。
其次,需在国税、地税注销前,向税务局进行进项转出的申请。申请材料包括:企业营业执照、国、地税机关出具的其实际经营期间内已申报缴纳的增值税/消费税所对应的纳税申报表等证明材料。
审批通过后,税务机关会将企业所申报、已纳税额的发票信息清单打印出来,并在注销前予以核对并盖章确认。进项税额也会在税务系统中直接予以转出,公司在注销后可通过所属行政区税务机关申请补开税收凭证。
值得注意的是,企业须在注销前交清其应纳税金,否则税务机关不予核发清税证明。此外,企业需要确认是否存在未处理的纳税问题,以免在申请注销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。
总之,深圳公司注销后进行进项转出操作并不简单,需要提前规划和准备,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并交清应纳税金,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后续的法律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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