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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8-30 12:21:39
当企业注销营业执照后,有一些情况下,需要申请开立“无照经营”证明。该证明可以证明该企业已经注销,但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,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证明。以下是深圳地区申请开立“无照经营”证明的具体流程。
一、深圳“无照经营”证明申请流程:
1. 准备文件
应填写《深圳市“无照经营”证明申请表》,并且在该表上加盖“企业章”或者“公章”。同时,还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:税务机关开具的税务登记证明、银行开具的企业开户证明、与前公示记录不同的股东、法人变更的证明文件、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材料。
2. 申报
将准备好的文件提交至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进行申报。如条件允许,也可以委托代理公司进行申报。
3. 审核
经过窗口工作人员审核,如果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有关规定,就会出具“无照经营”证明。证明书上会注明公司的注销时间和证明有效期。
二、需要提交的“无照经营”证明申请资料:
1.深圳市“无照经营”证明申请表
2.税务机关开具的税务登记证明
3.银行开具的企业开户证明
4.企业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
5.其他相关证明文件
三、深圳市“无照经营”证明有效期:
“无照经营”证明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,如果有需要,可以进行续期。企业在获取“无照经营”证明后,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正常经营,同时在有效期内尽快办理企业的重新登记手续。
四、结论:
在深圳地区,企业注销营业执照后,如果需要继续进行经营活动,可以申请开立“无照经营”证明。申请流程相对简单,需要递交材料和进行审核。但是,企业仍然应该尽快办理重新注册手续,以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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